道德的社会契约理论
有些不相信上帝的人也许会说,“虽然我们同意这个社会需要法律。因为,如果没有了法律的保护,人类社会将充满了暴力、自私,成为一片混乱。人类需要法律来保证我们的生活秩序不受干扰,让我们可以维持正常的生活、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法律必须是基于神权或源于一个外在的绝对标准的基础。法律同样可以是社会所有个体之间的一种行为契约,大家同意每个个体以放弃小部分权利作为代价,换取全体成员得以享受足够的自由空间。我们的道德标准并非来源于什么绝对标准,而是全体社会成员达成的行为标准的契约。通过这个契约,社会团体的每位成员都同意接受以社会多数意愿为标准的道德原则。”这个理论就是道德来源的社会行为契约版本,而这个版本却存在两个致命的缺陷。(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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