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私人行为”的代价
很多人会说性行为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人行为。两个人在关上门之后干什么与其他人无关,没有人有权利告诉别人该怎么做。例如,政府没有权利制定和颁布任何限制个人性行为的法律。学校也不允许向学生提供任何有关性行为的指导性教育。
甚至有很多基督徒也会说,“我猜他们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别人在私下里想怎么做是他们自己的事,与我无关。反正最后要面对痛苦结果的是他们而不是我,不是吗?”不是!
如果性行为只是关上门之后两个人的私人行为,政府为什么每年要为堕胎耗费大量的资金?如果性只是关上门后的个人行为,为什么前任的卫生部部长提倡使用公共基金在我们的学校中从3年级开始向学生提供性教育?如果性只是关上门后的个人行为,为什么美国政府每年在艾滋病研究方面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又为什么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每年在性传播疾病上投入如此多的时间和纳税人的资金?
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很多为堕胎争取更多政府资金、为性传播疾病受害者要求更多社会关怀的团体同时也是坚持他们在性行为上享有绝对自由的团体。他们的立场在哲学上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矛盾。




发表新评论